本方针中触及财务支撑的条款,其间 1、5、10、12、13、14、 15 条由市财务组织资金对全市企业、项目进行支撑,其他条款市财 政组织资金仅支撑六城区和市属工业园区企业、项目,县(市、区) 财务可组织资金参照履行。 本市其他文件与本方针规定不一致的及本方针各同类条款,按 就高不就低的准则履行,不得重复享用。本方针方法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,有用期 3 年。
(一)支撑企业做大做强。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初次到达 5 亿元、 10 亿元、30 亿元、50 亿元、100 亿元的规划以上工业企业,别离 给予一次性奖赏 20 万元、50 万元、100 万元、200 万元、500 万元。
(二)支撑企业新建项目。对企业单个新建项目在建造期两年 内出产设备终年到达 1000 万元(含)以上的,按出产设备终年额 8%给予补助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 1000 万元。
(三)支撑为企业供给本地配套。对为企业供给配套产品且 年度本地配套产品销售额到达 1000 万元(含)以上的企业,按其 当年本地配套产品销售额 2%给予补助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 300 万元。
二、支撑园区加速集聚 (四)支撑园区基础设备建造和用地收储。对年度投入园区基 础设备建造 2000 万元(含)以上且投入工业用地收储 5000 万元(含) 以上的工业园区,给予其园区公司 200 万元补助。
(五)支撑园区规范厂房建造与租借。依照《桂林市工业园区 规范厂房建造补助方法》(市工信〔2018〕43 号)对竣工的规范厂 房项目给予补助;对租借市属工业园区规范厂房且久而久之出产设备投 资 1000 万元(含)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,由园区统一组织申报, 接连 3 年按其每年实践付出租金的 50%给予补助。
(六)支撑社会资本终年建造“园中园”。对社会资本在工业 园区终年建造“园中园”的,从工业园内企业纳税额到达 200 万元当 年起,3 年内由市、县(市、区)获益财务将每年新增的税收本级 分红部分全额奖赏给工业园终年者用于园区建造开展。
(七)支撑引入严重工业项目。对从市外引入的亿元以上严重 工业项目,按项目实践久而久之固定资产终年额 2%给予项目业主一次 性奖赏,单个项目奖赏金额最高不超越 1000 万元。对引入国际 500 强和国内 100 强企业到我市终年落户或并购重组的特别严重项目可 采纳“一企一策”方法予以精准支撑。
(八)支撑严重工业项目加速落地。对出产设备终年超 5000 万元,许诺投产达产后年销售收入超 2 亿元的单个新建工业项目, 经同意可代建厂房免费运用 3 年,免费运用期满后企业可按约定购 买或租借运用。免费运用期内,对厂房供给方按商场租借价格规范 的 50%给予补助。 四、支撑技能改造与立异
(九)支撑企业技能改造。对现有企业在建造期两年内出产设 备终年到达 1000 万元(含)以上的单个技改项目,按出产设备投 资额 8%给予补助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越 500 万元。
(十)支撑智能制作与两化交融。对初次取得国家级两化交融 管理系统贯标演示企业确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赏 50 万元,对首 次取得自治区级两化交融管理系统贯标演示企业确定的工业企业 一次性奖赏 20 万元。对初次取得国家级演示智能工厂、演示智能 车间、演示智能制作项目确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赏 100 万元,对 初次取得自治区级演示智能工厂、演示智能车间、演示智能制作项 目确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赏 50 万元。
(十一)支撑新技能新产品工业化。对取得自治区级以上相关 部分判定、技能水平到达国内先进以上的新产品,在判定有用期内 新产品累计销售收入到达 1000 万元(含)以上的工业企业,按鉴 定有用期内新产品累计销售收入 2%给予补助,补助金额最高不超 过 300 万元。
(十二)支撑技能立异系统建造。对初次取得国家级创业立异 演示基地称谓的创业立异基地一次性奖赏 100 万元;对初次取得国 家级要点实验室、工程技能研究中心、企业技能中心、产品检测中 心、国家当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确定的企业一次性奖赏 100 万元; 对初次取得自治区级创业立异演示基地称谓的创业立异基地一次 性奖赏 50 万元;对初次树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奖赏 50 万 元;对初次取得自治区级工程技能研究中心、企业技能中心、工程 研究中心确定的企业一次性奖赏 20 万元。
(十三)支撑工业企业创品牌和上规。对初次取得国家级质量 品牌确定或赞誉的工业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赏 50 万元;对初次获 得广西质量品牌确定或赞誉的工业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赏 20 万元; 对复评取得广西质量品牌确定的工业企业,给予一次性奖赏 10 万 元;对我市初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赏 10 万元。
(十四)支撑工业企业资金流动性。树立首期规划不低于 3000 万元的企业转贷应急资金,用于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的转贷。
(十五)支撑引导基金投入。树立三年内总规划达 10 亿元(含) 以上、首期规划不低于 2 亿元的政府终年引导基金,经过商场化运 作,带动金融机构、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参加,运用子基金终年和 直接股权终年两种方法加大投入优质企业。
(十六)下降用地本钱。答应工业企业分期交纳土地出让价款, 在初次交纳不低于 50%的前提下最多可分三期交纳,第二期不低于 30%,一年内悉数缴清;推进采纳弹性年期出让、先租后让、租让 结合、长时间租借方法供给国有工业用地。
(十七)下降用电用气用水通讯本钱。扩展电力商场买卖,推 动规划以上工业企业用户参加电力商场买卖,下降企业用电本钱; 工业企业规划红线范围内燃气设备建造安装费严厉按工程建造安 装定额计取,撤销燃气开口费、增容费及规划红线外管线分摊等费 用;对新开工工业项目,在接水时予以管道安装费在原价格基础上 折半优惠;工业园区的企业工业出产用水费用,由供水用水两边协 商,给予用水方下降 0.1 元/吨的优惠。对企业四面楚歌消费的电气水热 和通讯网络等出产经营要素资源,不得违规收取各种押金、保证金、 担保金、预付款等费用。
(十八)支撑工业人才引入与培育。对龙头企业引入年薪 30 万元(含)以上的人员,接连 3 年由市财务依照个人当年交纳所得 税的市本级留成部分的 50%予以奖赏,对其在公园景点旅游、医疗 卫生服务、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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